108-1申請轉入「流行音樂產業系」繳交資料及術科甄試規定事項
申請資格暨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資格:
1.符合「南臺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轉部暨轉系組實施要點」之規定。
二、繳交審查資料:
1.轉系申請書
2.中文歷年成績單(需有排名/班級人數/成績百分比)
3.自傳(請詳述音樂相關經驗)
4.音樂類(音樂創作樂譜及光碟、表演相關資料、錄音/錄影作品光碟)
或設計類(舞台美術、舞台技術)作品集
備註
一、以作曲或演唱/演奏專長錄取本系者,需選修「專修或主修」課程(個別課),每學期除學雜費外,需額外繳納11,200元個別指導費。
二、聽覺異常、視覺異常、肢體不便者請審慎考量是否報考本系。
其他 繳交審查資料如需退件請於當學期結束前親至本系領取
聯絡電話 (06)2533131轉7201 潘瀅棻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