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發佈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宋雯倩 電話:7736-5880 電子信箱:katherine@mail.moe.gov.tw教育部今(31)日發布「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如附件),協助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行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並依疫情風險程度由低至高,提供「學校授課方式因應防疫之調整及演練」、「學校因應確診病例之停課復課」、「學校因應指揮中心指示之停課復課」三種型態所需的防疫作為。當學校沒有確診病例時,學校為因應疫情,得調整授課方式或進行授課防疫演練;而當學校遇有確診病例時,則立即啟動通報作業、健康管理措施、場所消毒、授課調整、師生關懷等防疫應變措施,並依疫調結果與教育部停課標準,啟動停課。
教育部指出,因目前仍為學期進行期間,學校需配合防疫需求掌握學生到課,並提供良好授課學習品質;惟學校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得於上開前提下調整授課方式或進行授課防疫演練,提前部署。有以下具體作為:
(一) 針對100人以上(或依指揮中心所訂室內集會人數上限)大班授課或教室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課程,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採取全面配戴口罩、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於通風不佳課室或室內場所等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也需優先改善。前述作為由學校督導辦理,無須報教育部。
(二) 為降低對學校教學、師生生活、社區環境的影響,學校進行授課防疫演練宜優先由小規模漸進為之,先利用週間上課時間,針對校內系所或課程,分批次、間隔或輪流來進行授課方式調整,無須報教育部;倘進行全校或全院或全系(所)之授課防疫演練者,以至多一週為原則;超過3天者,應將授課防疫演練規劃先行通報教育部。
(三) 學校需提醒師生在授課防疫演練期間,應避免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並誠實記錄課後旅遊、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同時授課防疫演練期間學校仍須安排適足之教職員工到校,維持校園防疫狀態及相關教學協助事宜。
教育部要求,學校一旦遇有確診病例時,應就「學校因應確診病例之停課復課」、「學校因應指揮中心指示之停課復課」兩種型態,依指揮中心指示、教育部停課標準及防疫工作綱要規定,啟動停課,並同步通報教育部;相關授課方式調整,則由學校督導辦理,無須報教育部,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學校於停課前應針對師生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衛教、停課復課及後續授課補課方式等說明,並掌握師生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之狀況。自主健康管理學生應避免外出旅遊、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學校在停課期間應安排適足之教職員工到校,並將資源量能優先用於師生健康管理及校園防疫工作。在停課期滿及學生返校前,則應落實監測、消毒、通風、應變等四大項工作。
(二)指揮中心如因應疫情發展而有大規模區域或全國停課之需要,學校即應依疫調結果與指揮中心指示,啟動停課,並同步通報教育部。各校請勿自行判斷疫情,逕行宣布停課。另學校在停課期間,有關留校人員、居家管制、授課調整,以及復課準備,教育部將依指揮中心指示,再行通知學校配合辦理。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有大學陸續將授課防疫演練規劃通報教育部,後續教育部也會安排相關訪視,以了解辦理情形。目前各校所提出的授課防疫演練規劃,包括:遠距課程採同步教學方式進行,辦理全校教師學習線上教學軟體培訓,與遠距教學數位TA培訓,使全校教師具備線上教學之能力。同時全校師生必須於線上平台上課、線上點名,若有缺席則當天通報學生事務處,由導師及任課教師聯繫了解並彙報學校。另前開課程均須側錄上課內容,以利學生複習及學校檢核教學成效。
教育部呼籲,學校因應指揮中心指示、確診病例之停課復課,以及授課方式因應防疫之調整及演練,應以防疫為優先,並掌握師生動向以保護社區,避免造成防疫破口為最重要原則。大專校院因應疫情而停課或進行授課防疫演練,均須審慎規劃,並妥為公告說明;同時請確實掌握學生居家學習情形,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教育部前業於109年3月19日通報各大專校院有關大專校院因應疫情之遠距教學注意事項,並於3月21日發布新聞稿請學校確實掌握學生到課情形,前開相關事項為因應疫情調整為「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如附件),以利各大專校院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