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行音樂產業系考生須於112年2月10日(五)親自到校參加才藝演示與面試;甄審時間與地點與面試注意事項請詳閱公告附件。
4.有關甄審指定項目之相關問題,請電洽流行音樂產業系06-2533131分機7201。
一、 才藝演示:請由以下
#九項專長擇一 作為專業表演或口頭詢答科目:作曲、演唱、鍵盤(手提電子琴)、電吉他、電貝斯、爵士鼓、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
#僅限該九項之一科目喔!)
三、選擇演唱科目者:清唱自選曲一首,須背譜。
四、選擇鍵盤科目者:可使用鍵盤內建之功能做為伴奏,不可自備伴奏。
六、選擇錄音工程 、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科目者:為口頭詢答,將針對備審資料提問,不需攜帶任何器材。
七、各科目之表演時間皆以 2分鐘為限(含調音時間),表演後有簡短口試Q&A,不須事先準備。
八、考場備有以下樂器與設備:鍵盤(含踏板) 、爵士鼓(鼓棒自備)、麥克風(架)、音箱 ;其餘請自備。
餘詳閱公告連結:https://news.stust.edu.tw/id/7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