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南市政府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以下簡稱世客博)特色商品開發事宜,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3月31日府經商字第112008679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台業者共同響應世客博活動,自行設計開發世客博特色商品,請貴局協助轉知業者「世客博特色商品開發」作業辦法,鼓勵業者踴躍報名。
三、本案申請資格及期限如下:
(一)申請資格:已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產業。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日)止。
四、檢附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伴手禮展售及特色商品行銷規劃」「世客博特色商品開發」作業辦法、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