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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_面試注意事項

公告類型: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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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113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將於113/5/18(六)辦理,相關複試注意事項,敬請申請生詳閱。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系詢問。06-2533131#7201 潘助教

2.申請生若需調整面試時間,請於完成第二階段複試繳費後,致電本校綜合業務組協調面試時間,僅限113年5月18日當天時段調整。
06-2533131#2120-2122

南臺科技大學 113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第二階段複試各系面試注意事項

一、 流行音樂產業系

(一)面試科目:請由以下九項專長擇一作為面試科目--作曲、演唱、鍵盤、電吉他、電貝斯、爵士鼓、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面試科目請備註於「學習歷程自述」中。

(二)面試內容:

1. 選擇作曲者須自彈自唱或獨奏自創曲一首,編制及風格不拘,攜帶樂譜 3 份備詢。

2. 選擇演唱或樂器演奏者,自選曲一首,風格不拘,須背譜,無任何形式之伴奏。選擇鍵盤者,可使用鍵盤內建之功能做為伴奏,不可自備伴奏。電吉他音箱有 clean 和破音功能,不可使用效果器;電貝斯也不可使用效果器。

3. 各科目之表演時間皆以 2 分鐘為限(含調音時間),表演後有簡短口試,不須事先準備。

4. 選擇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者為一般口試,不需才藝演示。

5. 考場備有以下樂器與設備:鍵盤(含踏板,型號為 YAMAHA CP-40)、爵士鼓(鼓棒自備)、麥克風()、音箱。

(三)選擇錄音工程者,請於作品集內提供兩個 WAV 檔,一個是沒經過處理的原始檔,另一個是將原始檔用錄音技術處理過,請將檔名標示清楚(原始檔.WAV 與修改檔.WAV)

(四)作品集請盡量提供有利申請之資料,並附作品內容說明。
      作品集檔案以上傳系統為主。


相關連結:https://news.stust.edu.tw/id/83126
發布日期: 2024/04/24
發布人員: 潘瀅棻